補充資訊:位於體育館1樓,1.一級:民間企業及工商團體。 2.二級:(1)財團法人等非營利慈善單位。 (2)政府機關團體。 (3)學校團體。 3.三級:(1)各系所或學生主辦全國體育性活動(有經費來源)。 (2)本校社團、校隊所舉辦之寒、暑期收費營隊或有營利行為之 活動。 (3)相關單位所舉辦之活動(有經費來源)。 4.四級:(1)本校各系所或相關單位獨自辦理之活動(無經費來源) 。 (2)本校系所、社團、學生自治組織所主辦之校際非營利活動。 (3)本校及體育室與校內、外單位共同舉辦之活動。 (4)體育之友 5.免收費:(場地基本費、水電費免收,惟若使用單槍設備每小時以 100 元 計,使用空調比照第 4 級收費) (1)本校各系所舉辦之校內體育性活動以每學期一次,每次不超 過 1 日為限。 (2)本校教職員工舉辦之校內體育性活動。1.本場地借用分三時段,每時段以四小時為單位。分為上午 8 時至 12 時、下午 13 時至 17 時、晚上 18 時至 22 時等三個單位,收費以單位計 算,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。 2.場館內之球場得依各場館內球場數拆分租借,費用依比例計算。 2.佈場、撤場時段三小時計。